互联网+:催生内容新业态
时间:2016-01-13 作者:
2015年,对版权产业而言,是风起云涌的一年。在跨界融合大趋势下,版权产业快速发展,出现诸多亮点,如业界共享“互联网+”时代,跨界打造泛娱乐生态圈,国产电影票房逆袭等等。同时,主管部门加大版权保护力度,重点整治,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网络平台得到有效整治,音乐产业逐步走出困境。
“对创作者而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一位自媒体人曾这样评价“互联网+”时代。刚刚过去的2015年,“互联网+”对内容产业的推进作用更加凸显,不仅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等其他产业的融合,催生了网络视频自频道、新闻资讯自媒体等新业态,还推进业界探索“互联网+”时代的内容变现模式,进一步扩展内容产业版图。
“互联网+”时代,内容创作空前活跃,创作方式与表现形式也产生巨大的变化。如在网络视频平台上,个人或机构开设影像自媒体产品——自频道成为一种时尚的内容创作与营销方式。2015年,在优酷、土豆、爱奇艺、腾讯、搜狐等平台上,这种网生内容(在网络上产生、传播的内容)快速兴起。2015年8月,合一集团在京召开“开放生态大会”,宣布优酷、土豆平台上已经产生了“暴走漫画”等10家估值过亿元和超过50家估值过千万元的自频道,平台上的网生内容流量占比已超过50%。未来3年,合一集团将投入百亿元现金和资源支持网生内容,打造文化娱乐产业的创业平台。
在新闻资讯等网络平台上,这种网生内容同样受到青睐。2015年9月,新闻资讯类手机应用“今日头条”在京举行“头条号创作者大会”,动漫、养生、旅游、美食、美容、教育等各种“头条号”创作者齐聚一堂,寻求合作伙伴,探索创作与营销方式。在“今日头条”平台上,这种“头条号”每天为“今日头条”客户端贡献73%的阅读量。而在此之前,微信、百度百家等都纷纷推出自媒体平台,为原创者提供更加多样的创作与传播平台,推进内容创作百花齐放。
此外,2015年,“互联网+”下,文化产业加速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产业形态更加多样。2015年11月举行的北京文博会,全面展示了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体育等跨界融合呈现的新业态、新产品、新技术。在签约项目中,文化、科技、创意、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的新业态项目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此届文博会期间,共签署文化创意内容产业的产品交易、艺术品交易、银企合作等协议总金额1003.8亿元。“互联网+”时代,内容产业蕴藏的巨大产能可见一斑。
“互联网+”不仅丰富了内容创作与表现形式,还在推进业界探索更多盈利模式。2015年12月,阿里巴巴与南华早报集团达成协议,收购《南华早报》及南华早报集团旗下内容版权等相关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媒体资产,并开放《南华早报》的网络付费内容,推出免费模式。业界认为,面对推行网络付费转载难题,阿里巴巴的免费阅读模式或是一种解决思路。
一切盈利模式围绕受众展开,利用用户人群和数据实现变现,已经成为很多互联网公司的盈利思路。在合一集团董事长兼CEO古永锵看来,流量导向、硬广告等变现模式都将被颠覆,用户的忠诚度、访问时长等更为重要,粉丝经营以及变现能力比流量更值得追求和关注。他表示,在优酷、土豆平台,不再以硬广告为主,他们已经开发出10种盈利方式,包括广告分成、送礼、软广告招商、边看边买、众筹、打赏和专属会员等。而在粉丝价值开发上,已推出广播私聊、APP弹幕等工具,让频道主直接触达粉丝,让粉丝参与内容创作,实现内容深度聚合,充分开发优质内容的版权价值。
2015年,内容产业展现出勃勃生机,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加速对传统内容产业的收购、并购与整合,传统内容企业也在加快数字转型,互联网内容产业开启新篇章。
作者:窦新颖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