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以“共生?共治?共享”为主题的第八届DCI体系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会上展示了DCI体系的部分最新产业应用,并顺势发布了《DCI体系产业应用白皮书》。
DCI,全称为Digital Copyright Identifier,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的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也可以看作是一串代码。DCI体系则是以DCI为核心,以版权登记、费用结算和智能监测为主要功能,通过面向平台端模块化功能嵌入式的服务方式,为互联网内容运营平台提供专业化版权服务的体系。在笔者看来,DCI就是一条数字作品的“身份证号码”,但它不仅对应着作品的创作与内容等基本信息,还记载了作品的传播、版权归属及转让授权等重要内容。
自2010年正式提出以来,DCI体系的建设就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在《“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了 “逐步完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健康发展”的规划,并直接将DCI体系纳入其中。与此同时,社会各界也都在关注着DCI体系的建设情况,期待着它能为当今社会维权难的现状提供一个切实可行且成本较低的解决方案。
然而,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目前的DCI体系还远远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它所提供的嵌入式服务方式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建设而成的,需要将大量的运算交由互联网平台的服务器进行。这就意味着它对于互联网平台的硬件要求较高,适用性受到了一些限制。部分中小平台受限于服务器性能,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可能无法引入DCI体系的服务。
在23日的论坛上,伴随着《DCI体系产业应用白皮书》的推出,主办方展示了DCI体系在包括新浪微博在内的部分产业应用情况,标志着该体系已经进入到通过实际应用进行测试的阶段。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我们终于看到了DCI体系的“庐山真面目”。通过了解得知,DCI体系已经与十几家覆盖视频、音乐、文学、图片、金融等不同领域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合作,为六十余万作品提供了数字版权登记、交易、维权服务,前景颇为乐观。
多年来,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指责我国版权保护的能力偏弱,我们应当承认事实确实很让人惭愧。但是如今,在这个互联网版权产业大发展的时期,我国的版权保护力度和速度正在急起直追。如果使用前沿技术研发建设的DCI体系能够迅速完善并投入全面使用,那么毫无疑问它将处于世界网络版权保护的先进水平,我国网络版权保护能力也将产生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