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网民数量已达7亿多,越来越多的人借助互联网汲取知识、认识世界。大量网络作品的出现,给著作权保护带来新的挑战。我国现行著作权保护制度,已难以适应网络时代的著作权保护要求。习近平同志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要针对现实问题进一步完善著作权保护制度,增加专门针对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保护的新制度,协调规范网络主体的责、权、利,鼓励网络作品创新,促进网络文化发展繁荣。
在网络时代,著作权保护出现了网页制作权保护、网络复制权保护、网络传播权保护以及数据库版权保护等新课题,呈现出载体非物质性、保护标准和实施方式国际性、运行环境虚拟性、作品侵权隐蔽性等新特征。从实际情况看,网络环境中对著作权的侵犯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利用网络侵犯传统媒体作品著作权。例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网站擅自将在传统媒体上发表的作品经数字化处理上传到网络供他人使用。二是利用网络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这主要是指一些网站对其他网站信息资源著作权的侵犯。三是传统媒体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一些传统媒体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网络作品下载到报刊等非网络媒体上发表。目前,为了保护著作权,许多网站通过加密、防火墙、入网控制、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手段加强网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采用这些技术手段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但也给网络用户带来诸多不便。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些保护措施并非坚不可摧。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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